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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宇的网志:
那叫一个丰富
这几天所见所闻还真是有点乱七八糟,七上八下,七零八落啊。爽歪歪的,愁眉苦脸的,忿忿不平的,还有说不上来的,一股脑儿都在我眼前上演了,我是一会儿入戏,一会儿出戏,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写请柬很爽歪
燕语
@ 2008-09-04 12:00:19
[转贴][整理] 07年网络热门事件黄健翔解说版
其实有些版本很一般,比较勉强,但是主要是配合热门事件,都给它露个脸 原版: 点球,点球,点球!格罗索立功了,格罗索立功了!意大利人不要给澳大利亚人任何的机会。伟大的意大利的左后卫,他继承了意大利的光荣
tassel
@ 2008-01-02 14:44:42
[季卫东]彭宇案的公平悖论
季卫东:彭宇案的公平悖论 时间:2007-09-19 10:34 作者:季卫东 新闻来源:《财经》杂志 无论彭宇案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判决书显示审判人员在运用推理技术时不仅犯有低级错误,还碰到了一个 公平责任 并不公平的道德悖论。 南京公交车站发生的一起极小的民事纠纷,缠讼近十个月,且在全国掀起惊天动地的舆论风暴。此类 蝴蝶效应 反复出现,暗示中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已呈现浑沌状态 任何细微变化都可能导致完全出乎意料的严重后果。而警察与法官之间的关系成为凝视、质疑的焦点,似乎也投下了国家秩序危机的阴
orochi
@ 2007-10-30 21:50:26
如今人人都理智起来了
火车上,谁给80多岁的老人换一个下铺? 看着看着冒出这么一句话 没带4万,请不要换 顿时豁然开朗,只觉妙哉啊妙哉~ 如今真是社会复杂,老头老太带小孩的妇女那只要是一上车,眼睛就嗖嗖地放光,不但专找学生,还专找看着老实文静的,尤其是女生(比如我 b)。 其实让座谁不愿意呢,但有时候有些老人的行为,实在是不好说 其实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好人,只是有时候我觉得,也许是有点太多了
Tag:
彭宇
Kikiyo
@ 2007-10-10 14:57:20
其实这是道德问题
普通民事案件演变成全民风暴 中国网民扮演 民间陪审团 南京市民彭宇做好事扶起跌倒老人,却被老人母子指为肇事者并告上法庭,冲击中国人的道德底线;更离奇的是南京法院枉法判决激起公愤,网民一边倒批评司法不公,突显公权力不彰、老百姓被迫自力救济。 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一场全民风暴,媒体评论、网络议论都直指中国人当下道德底线的沉沦与司法正义的泯灭。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却被徐老太指为肇事者并告上法庭索赔,这本已冲击中国人脆弱的道德底线,而更离奇的是南京法院在媒体的全程跟踪报道之下,罔顾
柳叶刀
@ 2007-09-16 14:17:36
一定得选最乱的公交车站
一定得选最乱的公交车站 找就得找最有良心的小伙儿 没撞直接落地 距离最小也得一两米 什么口供呀,笔录呀,照片呀 能给他作证的全给他改了 家里边有警察儿子,派出所里边有卢所长 法庭里站一个王姓法官 戴国徽,特严肃的那种 被告一进门儿,甭管有事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 依据常理办案~~ 一口地道的和谐社会腔儿 倍儿有面子 法庭里再配个证
Jan
@ 2007-09-21 19:30:26
做个好人
最近大家都忙着讨论那个声称救了个老太太却被诬告的倒霉小伙子的事情。小伙子叫彭宇,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等公交车的徐老太,在上下车的拥挤人群中摔倒,第一个下车的彭宇,将其扶起。徐老太指控彭宇为将其撞倒的肇事者,要求他承担医疗费损失费10多万元;彭宇声称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法院认定徐老太是与彭宇相撞后受伤,要求彭宇补偿徐老太损失的40%。彭宇事后将事件投书当地媒体,称自己好心反被诬。这个故事也因为符合 好心反被诬 的戏剧性和道德煽动力,迅速在网络上传播。 ---以上摘自《南方都市报》。 据说事件过程是有
tea
@ 2007-09-12 21:44:25
谁敢再扶摔倒的老太太?
我们这个社会,生活水平在提高,贫富差距在增大,生态环境在破坏,道德水准在下降。 ================================================================== 总有新鲜事,又出白眼狼 彭宇撞人案 总有新鲜事,又出白眼狼。 金陵有彭生,天生热心肠。 某日乘公交,老妪跌道旁。 彭生忙下车,扶起老大娘。 送她上医院,药费先垫
徒然草
@ 2007-09-10 18:47:21
比起彭宇更可悲的是我们
彭宇赔了四万,我们或激奋或哀叹。但是我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可能永远都弄不明白。这就是我们的可悲之处,彭宇或者徐老太,谁对谁错谁好谁坏他们自己心里有底。我们却没有,或者自认为有,于是前者选择沉默,后者嚷嚷着以后看到摔倒的老人务必退避三舍。 上个月有网友捐助患病女孩的后起金钱纠纷的案例,女孩得到捐助款10万天幸开刀结果肿瘤为良性,只用了一半不到的钱,网友们于是希望她拿出剩下的钱转捐给别人,一瞬间侠男病女扯着嗓子互掐起来。 再往前,还有更多。乞丐村的小别野、四肢健全的 残疾人 媒体们乐于撕开弱者的画皮
εз毛毛εз
@ 2007-09-09 13:33:25
神了(二)
昨天敲了《神了》,然后习惯性地读Tag - 彭宇,但是当时偌大的YCUL还没有一篇关于彭宇事件的BLOG,今天回来再读Tag - 彭宇,就从东枪枪那里读到了老罗的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昨天在163读新闻、看评论的时候,新闻明显带有一定的倾向性,评论基本上就是一边倒,而我自己,也是倾向于相信彭宇的正直和清白的,当时我的脑子里除了FUCK那个史上最弱智的判决书和这个事件的操蛋性之外,还没有其他的想法,读了老罗的再给正直一次机会,对那些铺天盖地的 再也不做好事了 之类的哭喊更是不敢苟同了。 假如彭宇真的
常言笑
@ 2007-09-07 20:53:03
给正直一次机会
几天不关注旁人blog,发现南京人彭宇已然成了名人。前几日竟陵晚报对此事作过报道,当中就提到鼓楼法院此次判决将会带来社会的诚信危机。好人不好当,好人当不得。彭宇案的败诉给很多人恐怕都留下这样的印象。今天发现老罗博客开始发起募捐行动,自发为彭宇筹措赔偿款。老罗的博文我是不敢乱转滴,给个连接: http://www.luoyonghao.net/blogs/luoyonghao/archives/98740.aspx 如老罗所言,对于原告徐老太,我们姑且保留我们的职责,作为制造 和谐 社会的一分子,
Alexandra
@ 2007-09-07 18:44:45
彭宇案一审判决:彭宇败诉!(转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 原告徐XX,女,汉族,1942年8月9日生,住本市XXX12号。 委托代理人唐X,南京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彭X,男,汉族,1980年7月2日生,江苏XXX有限公司职工,住本市XXX2X3-1号。 委托代理人李X,女,汉族,198X年8月8日生,住本市XXX19号。 委托代理人高XX,江苏XXXXX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徐XX与被告彭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XX及
云无忧
@ 2007-09-07 09:23:07
新中国网游之角色扮演-法官
南京彭宇救人被污案 可能大家都有所闻,对于事实真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至于相信哪一方,可以说是仁者见仁的事情。从我看到的新闻报道,似乎舆论都在被告彭宇一边,包括 那些不着四六的类似 好人做不得 的扯淡言论,尽管不是支持,至少也对彭宇报以同情吧。我自己呢,我相信被告是冤枉的,原因我也说不清,但至少如果换作是 我遇到那样的情形,我也会倾向于去帮助摔倒的人。 其实在这儿我想说的是,看了网上流传的此案的 法院判决书 ,和许多人的感觉一样,都被其中那句神奇的 据日常经验分析 逗乐了,自己恍然大悟---
MaLiang
@ 2007-09-07 04:43:48
给正直一次机会
南京有个叫彭宇的青年,有一天他从公交车上下来,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地上。彭宇好心去扶老太太起来,并且把她送到医院,不料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彭宇撞倒了自己,要求彭宇承担医疗费。此案诉诸法院,2007年9月5日,一审判决彭宇败诉,须赔偿老太太四万多块钱。 这是我概括的这则消息的大意,请勿轻信,继续往下看。 1、大旗网关于彭宇事件的专题 2、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一审判决书 如果你已经看了上述两条链接里的内容,并且作出了自己的判断,请继续往下看。 3、牛博网罗永浩老师的倡议 如果你已经看了罗老师的倡
老武
@ 2007-09-07 01:08:16
神了。
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 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
常言笑
@ 2007-09-06 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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